- 名 稱:
- 聊城市畜牧獸醫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
- 索 引 號:
- 000014348/2018-20957
- 文 號:
- 無
- 發文日期:
- 2018年10月23日
- 發布機構:
- 聊城市畜牧獸醫局
- 主 題: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組 配:
- 信息公開制度
聊城市畜牧獸醫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
為保證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進行,切實增強辦事透明度,強化管理、落實責任,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特作出如下責任追究規定:
一、本責任追究規定由局信息公開領導組辦公室實施和釋疑,局監察室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
二、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其職責范圍內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此項工作列入目標管理考核。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將追究其領導責任,給予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
三、 加強宣傳教育,健全各項制度。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對辦事公開的內容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認真制定保密審查、社會評議、考評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并認真加以貫徹執行。宣傳不力、制度不全、工作不到位的,將追究分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給予告誡、責令檢查、限期整改、經濟處罰。
四、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室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務信息公開義務的;
(二)違背上級機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和要求的;
(三)不按規定公開或不及時更新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四)公開的政務信息內容不真實,搞虛假公開的;
(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務信息的;
(六)提供政務信息違反國家規定的;
(七)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務信息的;
(八)對群眾和其他組織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請,無正當理由不受理、拖延辦理或不按經批準的申請要求提供政務信息的;
(九)拒絕、阻繞、干擾依法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的監督檢查或者不落實監督檢查決定、要求的;
(十)違反有關政務信息公開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行為;
(十一)當事人一年內發生符合兩項責任追究內容情節的從重追究處理。
五、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月2日